1)第九十二章 县城还是乡村?_六十年代逛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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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灭大锅里的筒骨粥,对于拥有五个人的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即便年龄最小的花花,在难得的肉味粥也,也展现出了非凡的食量。

  幸好米粥清淡,容易消化,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对肠胃造成糟糕的后果。

  最让人心心念念的大筒骨,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它放到最后。

  最美味的食物放在最后面品位。

  “好吧,孩子们,”明霞双手拿着这条完整的筒骨两端,先递到大花面前,“我们一人一口,一起来把它干掉。”

  贴着骨头的肉,被称为拆骨肉,肉质比其他部位更细腻可口。

  上辈子明霞有一家印象不错的餐馆,酱骨头是其招牌菜,将筒骨的香味表达得淋漓尽致。明霞年轻的时候,就超级喜欢吃酱骨头中间那一块看起来像肥肉的软筋,啃着特别过瘾,香味浓,不腻味,口感特别好。

  很可惜在这个年代,筒骨边外边最厚实的一层肉被剃干净了,留给他们啃的量实在不多。

  大花张开嘴,也没看清楚娘递过来的骨头上哪儿有肉,就草草咬了一口。

  后面的妹妹们也跟着她学,一人一小口,就连一向很矜持的花花,也没拉下。

  明霞转着骨头,尽量把肉多一点的部位对着她们。

  每一个人咬下的肉很小一口,但她们嚼得特别香。

  “娘,你也吃。”大花看到又递到自己嘴边的肉骨头,摇了摇头,往明霞的方向推了推,说道。

  “对,娘也吃”二花应着姐姐的话,坚定地说道。

  明霞笑了笑,没有拒绝孩子们的惦记,轻轻在脆骨的位置咬了一口。

  不多的骨头肉,五个人啃,其实每个人分到的分量很少。

  肉香慢慢品,明霞也和孩子们继续聊天。

  她们家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很多交流都是在饭桌上完成的。

  以往明霞会跟她们聊一聊一些简单的基础常识,或者说一说自然界的科普知识。不过,今天,显然明霞去白山镇后发生的事情,更能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

  明霞乐于和她们分享外面的世界。

  无论是铁屋村还是白山镇,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都很少,闭塞的环境下,明霞能打探到的消息不多。

  这段时间以来,明霞能知道更远城市消息的渠道,居然是和董小文唠家常。

  这种方式,说实话还挺耗神的。她要让董小文话题往家长里短的抱怨越跑越远的时候,不断将话题引导到距离白山镇最近的凤城县上。

  明霞一直都有离开铁屋村的想法。

  以她所受到的教育,自然倾向认为,人应该从闭塞的山村走出去,去外面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去学习,去探索,去拥抱更多的机会。

  所以,每到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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