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77章 人民党政|府的优越性_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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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永不要出现,那些卷了农民工血汗钱的跑路事件永不要出现。新生的劳动法,将不再是弱势群体的噩梦。

  不付加班费、拖欠工资,将要受到劳动法的严厉制裁:每拖欠一天,将要支付不低于应付日薪的两倍罚款给当事人;在劳动者讨要后仍然拒付者,自讨要当日以三倍罚款支付劳动者;劳动者向政|府劳动监管部门提出支付要求后,政|府应当代表工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并预先冻结不良企业的银行账户。

  若是因为政|府不作为导致所谓“跑路老板”出现,政|府应依法支付国家不作为的“补偿”,当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开除公职等处罚----否则人民不知道养他们做什么?

  六天制工作制度必须实现:特殊情况者,每月也必须强制休息一天,婚假、生育假、法定假日都要严格落实。特别关于中国传统假日,张汉卿是决定要大放而特放的。

  清明、中元、冬至、除夕,这四个节日是海外华人华侨向祖宗寄批银(烧纸钱)的日子,是中华民族赖以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这个假得有,不然像某些棒子一样抢节日,把我们的祖宗都抢去就不好了。

  除夕还是中国传统团聚的大日子,后世大家都是要死命请假才能延啊延的,多加两天是必须的;

  端午、中秋、重阳不用说了,前两个假穿越前才开始不久,想必是假日办看到中国传统丢失的问题,或者是民心所向,而重阳是在全社会形成中国尊老传统的重要纪念,这些都要有;

  元旦、国庆(10月10日)是世界各国都有的,不要搞特殊化嘛,至于之前国庆要三天,有点多了,没见多少人能够连续给国家庆贺这么多天的,有那么一天全国动员也就够了;

  劳动节出来时间不长,习惯上定在五月一日,那就这一天吧,大伙儿都歇歇;

  这样有12天的法定假日在近百年后都是不能超越的奇迹,在东北提前做到了。张汉卿还决定,等条件好些时,再把春节延两天,何必搞得大家来回迁徙这么辛苦呢?

  还有!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并重视儿童的生存环境,东北首创儿童节,在这一天里,家中凡是有年满三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儿童的,允许父母放全薪假一天;

  妇女节,凡是已婚的妇女,得允许放全薪假一天。

  在张汉卿的提议下,《劳动法》还确定,遇休息日与假日临近的,得予调休以形成更大假日。这个决定国统会的议员们暂时不解,但又不伤大局,因此也就很容易地得以通过。

  但是等到后来中国全部实行双休制度以后,它所呈现出来的假日经济开始体现,而困扰后来中国多年的“假日塞车”等再也不像后世那样强烈。那个时候,有心人回看这段历史,越发佩服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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