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1章 静时光_官人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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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遥秘军消匿踪迹十三年,如今是时候该出来透透气。裴子闫那边,且看他如何走下一步。倘若他开始接近叶晓,便是已经查清楚了叶晓的身份。我们也要早些做准备。”

  “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摆摆手,“你早些回去。下次有事,直接到书房里来便可。”

  院中,虫鸣蛙叫,清风簌簌。一轮皎洁的月色,在廊檐下投了一片黯淡的阴影。我回到卧房时,秦方辞正半靠在床上,闲散地翻着书页。他抬起眼帘来,眸光比月色明暖,唇畔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回来了,快过来。”

  歇了几日后,秦方辞如往常,卯时便要起身去早朝,早朝以后回来用罢早膳而后去吏部办公。

  偶尔我与蕴秋得空上街路过吏部时,便要进去吏部坐一坐。

  盛夏酷暑,白日里阳光焦灼地烘下来,就似一个蒸笼一般,似要将人蒸熟了不罢休。而每每我去吏部一坐下,不多久总会有一碗冰镇莲子羹送到我面前。

  我搅着小匙,蓦地忆起去年今时我还在太史院时,每日下午墨黎便会准时送了一碗冰镇莲子羹给我,味道与眼下所尝的,相差无几。

  彼时秦方辞坐在书桌前,手执墨笔慢条斯理地书写,还不忘问上一句:“莲子羹,够爽口么?太冰吃了不好,我让人晾了一会儿。”见我不吭声,他便顿了顿,一双眼移了过来,“嗯?”

  我沉吟了下,笑问:“去年,每天让墨黎给我送莲子羹的人,是你吧?”

  秦方辞微微一笑:“未雨绸缪。”

  这日他办完公以后,携我出了吏部,一起去看阿爹和叶晓。走到允通巷子尾了,再也没见到汤圆如以往那般欢实地跑出来冲我们摇着尾巴。

  叶晓的伤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背上的鞭痕可能一时半会儿消不了。

  听说汤圆独自在后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闷着,成日与树影下的阳光和虫草为伴,连平素最喜欢的锦鸡去找它作伴它也爱理不理。

  我拎了两条小鱼,让王婶儿煮了汤给汤圆拌饭吃。秦方辞和阿爹闲聊时,我便与叶晓一起踱去后院。

  远远儿便瞅见树脚下横着一团白棉花。

  它定是听见了我俩的脚步声,毛耳朵动了动,随后竟将脑袋埋进了两只前爪间,形容十分的落寞寂寥。

  这是一条爱臭美的狗。

  我与叶晓蹲在汤圆身边,伸手摸摸它的头,道:“叶汤圆,几日不见,你苗条了。”

  汤圆闷了闷,不吭声。

  “你要时刻记住你是条公狗,公狗是不应该像你这么娘这么爱美的。”我又道,汤圆的耳朵再动了动,仍旧是不吭声。我瞅了两眼不远不近的冷艳锦鸡,“晓,晚上将这只鸡炖了,给汤圆补身子。看它瘦成什么样了。”

  不等叶晓回答,这会子汤圆立马主动抬起了头。

  一道殷红的疤痕从眼角斜下,横穿了整张狗脸。

  “这不就对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我挑挑汤圆的下巴,它拿一种十分委屈凄楚的眼神望着我,我道,“你需得时刻谨记,你是一条公狗明白了么,看看现在这模样,可是你救主有功挣来的,多威风呀!往后你出门,遇到条把野狗旮旯的,甭需过多言语和动作,只往跟前一站,那些狗看你这雄风济济的光景就得拜你为老大!”

  汤圆的眼神慢慢好转,似从一片阴霾中逐渐得到解脱,有一种重新看到了曙光和希望的明亮闪烁。

  叶晓适时地赞同道:“汤圆,你就是我们家的超级无敌大英雄。要不是你,你主子我兴许就已经去见阎王了。”她指了指那只锦鸡,继续与汤圆道,“你没瞅见么,从前你喜欢它的时候巴巴儿地拿你这漂亮的热脸去贴鸡的冷屁股,可它看都不看你一眼,现如今你变得这么有雄风气概,那锦鸡可不是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你想与你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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