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章 杀人灭口_某乃天杀星李鬼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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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破口大骂道:

  “贼厮鸟!”

  “这李管家好不晓事,只拿些破铜烂铁糊弄与俺!”

  “普通菜刀便只三十文一把,这钢刀若真是好钢便也罢了,但这鸟刀,顶多便值三五贯,何敢要某十贯?”

  “若不给他个厉害瞧瞧,他只当某这天杀星的绰号是白叫的!”

  “尔等也休得废话,在这店内尽数搜刮一番,能够带走的,便都打包带走。”

  众人只见店铺之中尸横当场,血流满地,当下不敢多言,只得小心做事。

  一阵翻箱倒柜之后,各人身后尽数背着一个大包裹,除却金银细软之外,尚有铁枪头近百枚,破旧纸甲十一副,折铁刀、钢刀数十把,炮制好的长枪数十杆。

  “可惜了,下山带的人手少了些!”

  “这长枪太过醒目,不便携带,只能放弃。”

  李鬼叹息一声,无奈将折铁刀和带杆长枪尽数放弃,只选钢刀、铁枪头,包裹起来给众人背在身后。

  未免夜长梦多,李鬼带着众人立即返程,出门后还细心地将店门关好落锁,防止他人误闯。

  李鬼带着人一路急行,一直到出了城门,才放心下来。

  若不是他先下手为强,待那李管家报官,只怕众人都要失陷在这小镇之中。

  就算李管家当时不通风报信,事后只怕多半也会报官,届时只怕官府便已知道他身在榆山了,说不定征讨的文书当晚就会发向沂州府城。

  就算那群尸位素餐的贪官再磨叽,一两月内,就会见到前来征讨的朝廷大军了。

  至于奢望李管家讲江湖义气,包庇于他,那是傻子行径。

  这个世上,可不是所有人都是宋公明的!

  咦?

  这么一想,宋江“及时雨”这个称号还真不是白叫的,江湖人物都喜欢这种人呐!

  果然,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坦白的说,宋江没做梁山老大之前,所作所为也完全配得上他的外号。

  他能被人纳头便拜,也不是凭白得来的,而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卖人情换来的。

  但是做了梁山老大之后……

  只能说,人都是会变的!

  之前做小吏,卖的都是朝廷的人情,不用白不用。

  但是自己做了老大之后,这好处就都是自己的了,可不能随意给人,必须得卖个好价钱!

  而当今之世,能够出得起好价钱的,也就只有赵宋官家了。

  可惜,他所处的位置太低,眼皮子太浅,以为自己为大宋忠心卖命,就能换个封妻荫子,却不晓得,他连东华门都不曾去过,怎会被官家青眼?

  在满朝文武眼中,他和其他贼寇也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起那些登基称王的反贼,朝臣们对他会更加不屑一些。

  毕竟,只有他和手下的梁山贼们,被三瓜两枣的就给招拢了过来。

  偌大个声势,最后就只落了个五品的小官,实在是让人不值。

  反正在李鬼看来,招安这种事情,只有打不赢或者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才会做,能打赢的时候,傻子才投降!

  就算招安了,也绝对要保存实力,断不可能任由拆分。

  手中有兵有将,才有谈判的本钱,什么都没有了,就只能任人宰割。

  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黑之前,回到了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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