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246章 判!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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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捅刺围过来的李福军胸部、严兆生腹部、郭天明背部各一刀。

  王亚军很快返回接待室,经连续责令后,张驰交出尖刀。”

  听到事实认定完毕,任真心里略微松了点,这次认定的事实比之一审,对于王亚军三人到达现场后的描述详细了很多,显然法官们把这个情节考量在内了。

  “本院认为,案发当时,杜金亮等人对张驰、蔡美娟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并伴有侮辱和推搡等行为,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张驰和蔡美娟欲随执法人员走出接待室时,杜金亮等人继续阻拦。

  在张驰持刀警告后仍挑衅并逼近,可以认为张驰实施正当防卫所要求的不法侵害,当时的确存在,并且处于正在进行的过程中。

  张驰是在其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捅刺的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逼近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具有防卫性质。

  杜金亮等人的催债行为虽然不妥,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并不属于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中的行凶,因此张驰的防卫行为不属于特殊防卫。”

  张驰和蔡美娟心中一沉。

  任真则是脸色如常。

  他早就有心理准备,按照正当防卫打只是策略,他本也就不觉得张驰的行为真的能够被认定为特殊防卫。

  包括限度上的问题,单纯从法律角度看,他也更倾向于认为张驰是防卫过当。

  之所以按照正当防卫来打,不过是为了替当事人争取更多利益罢了。

  “上诉人提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及在案证据显示,杜金亮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其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是给蔡美娟施加压力,以要回他们的债务,在催债过程中未携带、使用器械。

  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杜金亮等人并没有与张驰发生剧烈的对峙和肢体冲突,虽然在张驰持刀警告之后仍然出言挑衅并靠近,但并未实施强烈的攻击行为。

  并且即使是在被张驰刺中之后,杜金亮等四名被害人也没有实施暴力的还击行为,并且被害人郭天明系被张驰从背后捅伤。

  综上,应当认定张驰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

  故对于辩护人所提张驰的防卫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蔡美娟面如死灰,张驰的脸色倒是还好。

  本来他一审被判的是无期,一审法院连他行为的防卫性质都没有认定。

  现在虽然认为他是防卫过当,起码比一审多了个防卫性质不是。

  这总不会还判我无期吧?

  “对于被害人及家属提出,张驰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经查,虽然张驰连续捅刺四名被害人,但捅刺对象都是向其不断靠近的人,并且没有对任何一名被害人出现追砍或连续捅刺的举动。

  可见,张驰的目的在于制止不法侵害并离开接待室,不具备杀人故意,故对上述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张驰是否构成自首,经查,在张驰持刀捅人之后,执法人员迅速返回接待室,经多次责令后交出尖刀,其行为只是未抗拒现场执法,并无自动投案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故对辩护人认为张驰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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