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27章 你拿一个无效标志罚我?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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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在宋雅君的主持下,任真在法庭辩论环节率先开口了。

  “刚才在举证环节已经展示过,杜安良被认定闯限行的XX路与XX路段间的交通标志,上方是一辆机动车图案,下方有一道横杠。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中,共有42种禁行标志,该交通标志不属于这42种禁行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西城区交通队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交通标志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行标志,该标志应属无效标志。

  那么理所当然的,依据这一标志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也应是错误的。”

  在法庭辩论环节成为率先发问的一方,直接就把主动权拿在了手里。

  其实最开始任真他们也只是针对西城区交通队未及时告知违章进行了研究,觉得多少还是有点胜算的。

  但没想到在去现场转了一圈之后,任真觉得那个闯限行的交通标志有点陌生,虽然不排除他孤陋寡闻的可能吧,但是秉持着细致的工作习惯,任真把那个标志拍了下来,回去之后找出现行国标的禁行标志,挨个比对了一下。

  这一对,就出现了意外之喜,这个交通标志竟然压根就没出现在国标里。

  这不是稳了?

  往对面的被告席看了一眼,肉眼可见的,那两名交通队的成员此时脸色不太好看。

  “刚才在答辩中已经解释过,XX路到XX路段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我市根据交通管理需要,依据我国国标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

  最终还是郭天启站了起来,任真说的固然是事实,但他们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他昨晚研究了半夜,最终还是想出了个说辞。

  当然,法官信不信,就不再郭天启考虑的范围内了。

  “被告提到本案的闯禁行标志是依据国标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而非直接把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拿过来用,是这样吗?”

  郭天启的话,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我们是依据国标设置的交通标志,你怎么能说我们的标志不对呢?

  但任真察觉了他狡猾的小心思,直接点出了问题所在:

  “也就是说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贯彻了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精神,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也确实没有保持一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吗?”

  任真说的几乎不能再透彻,郭天启很想说是的没错,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但站在任真的对立面,他还是得为单位挣扎两句:

  “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虽然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并不完全一致,但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

  郭天启瞄了一眼准备好的稿子:“含义明确、清晰醒目,比现有的国家标准更人性化,更容易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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