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8章 司法与民意之辩!?_大秦:死谏诤臣,开局持剑朝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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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

  人家都死了亲弟弟!

  就认杀人偿命一个理!

  其他都是浮云!

  如此。

  尹烈便只好转而拱手道:“廷尉,你是我大秦的四朝老臣,位列九卿,一生判案无数,深谙律法条例,主打的便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

  “昔年,我这小侍女的父亲,已然因为那百分之十的致死率旧药,付出了腰斩极刑的代价!”

  “现如今……我这小侍女却仍旧愿意继承父辈遗志,以身作则,宁愿冒着天大干系也要推动医学之发展,荫及后世万民。”

  “这份身为医者的大无畏之勇气,不输我大秦男儿半分!”

  “另外,我相信廷尉是亲身经历过许多严重的医疗事故,以及江湖游医坑蒙拐骗案的……毫无疑问,那些确实必须得定罪,而且还得从重从严的处罚!”

  “但,我这小侍女的今日之案,明显是个例外,还望廷尉明鉴!”

  ……

  尹烈相信隗状的律法专业素养。

  尽管大秦在医患律法层面,并无太多的旧例可循。

  但尹烈自认为已经把情理都拉到了自家小侍女的一边。

  情:夏玥儿的父亲就是被当地县丞错判的……

  可夏玥儿依旧坚持奋斗在了医疗研究的第一线。

  这份医者仁心,理当得到称颂!

  理:夏玥儿研究出的制丸新药,成效比之旧药更胜一筹,致死率更低,这本就是推动医学进步之功绩。

  只不过在医学进步的途中……

  闹出了闽越外交命案这档子事儿。

  上位。

  “……”

  隗状一时有些难以下出审判定论。

  他承认尹烈说的有道理,也有情理。

  但如果完全站在律法层面的角度考虑问题……

  一名医者,在医死人的情况下,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毋庸置疑!

  这肯定是大幅度调高了医者的权力和地位!

  对于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

  甚至隗状可以断言!

  只要他开了先例!

  未来九州三十六郡的医患案件肯定会迅速增加!

  毕竟医死人无需负责……

  势必会起到一个无比恶劣的社会连带影响!

  医者确实得到了保护。

  可患者怎么办?

  或许有人会说了。

  夏玥儿此案有着完整可信的审查流程,药物成效更是有宫廷首席御医夏无且亲自前来佐证。

  夏玥儿确如尹烈所言……推动了医学进步,继承了父辈遗志之类的。

  问题是老百姓很难理解这些较为复杂的理念。

  九州万民最朴素的要求便是:医死人,理当偿命。

  此乃民意之体现。

  当然。

  隗状身为法制的尊崇者,他对于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是十分忌讳的。

  但隗状也不得不承认,司法需要参考民意,同时需要平衡多方关系。

  毕竟民间可没有那么多的夏无且!

  万一民间的审判中,前来佐证的医者与罪犯有关联,毕竟医者之间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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