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9章 法庭上,与工藤优作的暗中交锋_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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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错!

  台下,在证人目暮警官发表完观点后。

  轮到检方九条玲子再次发表意见。

  她不得不站起身来,顺着证人的话语,向被告麻生成实询问。

  “请问,被告是否如证人所言,于当时案发现场动过证物?”

  麻生成实低着脑袋,沉默不语。

  九条玲子再次问道。

  “被告,请问你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麻生成实抿着嘴唇,依然没有说话。

  这些都是古美门教她的。

  被告在法庭上有沉默权,所以她只需要闭嘴,一切都交给代理人来即可。

  旁听席上,眼见这一幕,柯南不由又露出担心的神态。

  “爸,那个律师会不会来一招诡辩,将这件事蒙混过去?”

  面对儿子的疑问,工藤优作微微一笑。

  “他不会这么做的,诡辩在这个情况没有用。”

  “为什么?”

  “法庭上的诡辩,一般都是用来模糊、或者更改嫌疑人作案时的主观意识的。比如说你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没有归还失主,伱被告上法庭,然后你辩论说这个钱包是母亲丢的,样子一模一样,这个时候法院就无法判断你当时做这件事,是为了把钱包还给母亲,还是为了侵占他人财物。”

  工藤优作缓缓地说着,用他所了解的那点法律知识给儿子科普。

  柯南连连点头,眼中有好奇之色。

  其他人给他普法,柯南很难去认同,也不会去听。

  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人,只坚持自己做的才是对的。

  但如果是工藤优作,他就会认真去听,因为在他的观念里,他只认同他父亲。

  “而在这种情况,诡辩就没有用,因为法律上的主观意识,又是依照一定的客观事实依据来分析的,强调‘非难可能性’。比如说有两伙贩毒组织在交易现场被抓获,这个时候如果毒贩狡辩毒品是自己捡来的,他不知道是毒品是当面粉来卖的,那这个所谓的主观就不会成立。”

  “所以犯人只能沉默!她就是凶手,就是犯罪了,所以没办法狡辩!”

  柯南一脸兴奋,连连点头。

  虽然其实还是没听懂,什么“非难可能性”,但就感觉自己懂了很多的样子。

  “嫌疑人是不是真的凶手,还不能下结论。”工藤优作摇头,继而又自信地说道,“但就这个情况,按照常理来说,对方应该是没办法解决的。”

  与此同时,台下被告席那边,被告选择沉默,代理人当然不能沉默。

  面对九条玲子的询问,古美门没有说话,首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工藤优作。

  工藤优作对他报以微笑。

  “这老小子,想搞我?”

  古美门双眼微眯。

  以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能力,立刻就分析出了眼下的情况。

  因为案发现场不能乱动证物,属于公共常识,嫌疑人去把证物上的按钮按了,存在非难可能性,不可能去争辩这种行为。

  如果强行争辩,那就是诡辩,就中了对方的计了。

  古美门暗暗思忖。

  不愧是工藤优作,比他儿子要难对付一点。

  所以,这里要换个思路。

  于是,古美门轻咳了一声,看着证人席上的目暮警官,露出微笑的姿态。

  “请问,这位证人警官先生,您肯定当时按下录音机按钮的,就是嫌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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