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油泼面,李白感觉自己的头疼都缓解了不少,脸上开始显露出笑模样了。
“你这家伙就是属狗脸的,刚才还一脸的不高兴,说什么汤饼没什么吃的,现在吃美了,又开始嬉皮笑脸了!”
王忠嗣指着李白的鼻子,又好气又好笑地调侃道。
“真没想到张兄弟年纪轻轻,竟然是个全才,作诗、习武、做饭无一不精通,真是后生可畏啊。”
李白不喝酒的时候,说起话来完全就是一个正常人。
不过,倘若滴酒不沾,李白不但写不出好的狂草,作不出流传千古的诗句,也使不出“十步杀一人”的精妙剑法了。
可以说,酒既成就了李白引以为傲的一切,也毁了他兼济天下的伟大抱负。没了酒,李白就成为不了一千年后还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诗仙。或许,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连王忠嗣都比不上。
那么说,到底是李白成功,还是王忠嗣成功?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悖论。
李白在唐代可以说是困顿潦倒,一无所成,谁承想一千多年后还能被妇孺耳熟能详,可以说是流传千古的名人了。
王忠嗣则可以说是唐代成功人士的典范,自幼生长在皇宫,认了皇帝做养父,一生中立下了战功无数,还同时兼任金吾卫羽林将军、四镇节度使等要职。
可是,到头来,王忠嗣却被历史所遗忘。他的名气,甚至连哥舒翰都远远不及。
因为,哥舒翰好歹还有一首关于他的流传千古的诗作《哥舒歌》。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一生的丰功伟绩,居然比不上一首浅显易懂的诗歌对后世的影响力大。
因为,对于后世的人来说,历史的这些名人只是一些谈资罢了,名气大小全看后人的解读和心情。
但是,对于历史人物本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活在当下更重要了。否则,死后名气再大,跟自己现在又有半毛钱的关系?
“对了,等会我恐怕不能跟你们一起上北峰查勘了,我还有些军务要忙,交待这些金吾卫在武林大会期间做好西岳庙的安保工作。毕竟,这些金吾卫只是普通的军人,还做不到飞檐走壁,无法登上华山的险峰。”
王忠嗣说道。
“我也去不了了,头还有些疼,需要回西岳庙再睡个回笼觉,否则明天就打不起精神做武林大会的评委了。”
李白一边说,一边揉了揉太阳穴,显然还是有些头疼,并未完全恢复过来。
李惊云点了点头,与风无痕、阿斐一起,向二人行礼告辞,随即展开轻身功夫,快速地向华山的北峰——被人称作云台峰的主峰之一飞奔过去。
李惊云和阿斐用上了“神行”中的身法,整个人像是瞬移一般,一眨眼功夫就出现在七八丈开外的空地上。
风无痕则是龙行虎步,也不觉得他的脚步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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