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17章_腹黑学霸总是口是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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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十二岁,接下来的漫长岁月都可以和他一起度过。

  当然这是一个完全不切实际的想法,连男神都只是付之一笑,林默筝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件事真的有实践的一天!

  但……

  他们在这时真的都只是十二岁的小孩,谈恋爱这种事不觉得太遥远了吗!

  ……

  既然已经确定了自己的“主线任务”,林默筝当然不会从这时就火急火燎地寻找那个男孩,现在初一都没有开学,还处在小学毕业考试后的假期时间,当然也只剩一个星期。

  那天他不算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卧室,这是父母为了他上学方便而新选的房子,接下来的六年时间他都会住在这里,直到大学来到另一座城市。

  他看到了自己的照片、书本、电脑和各种生活用品,自己应该不会再有第三次机会回到这时,那就趁现在将它们牢牢记住。

  然后,他打开门准备去吃早饭。

  这房子的一切摆设都和他记忆里别无二致,今天是周末,老爸老妈都不上班,早饭也稍微晚了点,他们现在都在餐桌旁。

  当两个人的面容出现在自己眼前时,他竟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

  他们都年轻了将近二十岁,似乎和前一世的自己也没差多少,那一瞬间他真的希望时间可以就此定格,让自己永远留在这个时候……

  林默筝在和爸爸妈妈相处时还是没什么紧张感的,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性格会有非常大的变化,但怎么也是他自己的十二岁,不需要模仿别人,而且他在父母眼中一直是传说中的“乖孩子”,听话懂事循规蹈矩,只要他不突然提出把房子炸了就绝不会引起怀疑。

  接下来又见到了那个时期的同学好友,和自己关系最密切的自然就是温简兮。

  别看他起那么“复古”的名字,实际上他却是中英混血儿,有一头非常漂亮的金发和碧绿的眼睛,他的A国母亲是《诗经》的狂热爱好者,据说他出生时母亲刚好在读《简兮》那一篇,立刻为他取了这个名字。

  林默筝既然不害怕自家父母,当然也不担心会在这些同样十二岁的孩子面前露馅,他照常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两天后收到了初中的分班表格。

  之后的几天过得很快,林默筝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家男神,心里自是充满喜悦。对于该怎么展开追求这件事他倒是并没有太多计划,前一世他们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相遇的,自己对他“一见钟情”,当天晚上就邀请他共进晚餐,之后也是借着项目的便利和他加深交往,三个月后正式表白,小光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

  而求婚则是在交往的五个月后,同样没有遇到什么阻碍,两人经过三个来月的准备就举行婚礼,后来林默筝每每想到这件事心中就充满自豪,一定是自己魅力太大让小光无法拒绝,还有他们的缘分绝对是八百万年前就注定好了的!

  所以这一世的自己应该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随便找个机会和他相识,等到熟悉之后其实也不用太着急告白,毕竟他们现在年纪还小,自己只要好好守在他身边、尽力照顾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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